孙金山律师,前优秀刑事法官,现优秀刑事律师,供职于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孙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只办理刑事案件,至今已审理、辩护全国各类刑事案件200余宗,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及各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案,屡获当事人高度评价: 在审结陈某某水车致死人命一案后,家属给其送来了写有“某市第一案,金牌法律人”的锦旗; 在辩护苏某销售假药一案时,苏某称其为“正直正派好律师”,逢年过节经常邮寄感谢信表达对孙律师的感恩; 在辩护罗某某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这一生能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对我们的好……”; 在辩护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十年法磨剑,寒光锋芒现,大道心中存,只为正清源,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能遇到您是我的运气……”; 在辩护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家属称:“孙律师,您是一位优秀、卓越、非凡、正义的好律师!”; 在辩护郭某非法经营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一条微信说:“孙律师,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顺应环境,坚守内心,响应内心的呼唤,让我想到了您……”; ……。 孙金山律师一直秉持“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的理念,力争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精品,让委托人发自内心的肯定与感恩。 孙金山律师曾办理的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1、 郑某某3亿元合同诈骗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2、 蔡某某1亿元合同诈骗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 3、 赵某某1200万元合同诈骗案——上海市二中院二审; 4、 刘某某制造毒品案——【公安部督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5、 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上海高院二审; 6、 卢某某贩卖毒品案——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 7、 丹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涉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8、 闫某某75人电信诈骗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9、 苏某销售假药案——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一审、金华市中院二审; 10、 郭某非法经营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 11、 宫某某非法经营、逃税案——最高法、最高检申诉; 12、 温某某网络技术盗窃第三方支付公司案——上海一中院一审; ……。 孙金山律师认为,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终生致力于敬业修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是根,“才”是叶。有德无才不可怕,只要持续“修炼”,终将枝繁叶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全国办案,每年受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8宗,以确保案件质量。 联系方式:13305336984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查看更多》》监视居住后不可以取保候审,被采取监事居住强制措施的对象不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不能在被采取监视居住后转为取保候审。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一、监视居住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之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未采取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醒您,实行监视居住之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这一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适用情形的区别
取保候审适用情形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监视居住适用情形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监视居住要遵守的事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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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后不可以取保候审,被采取监事居住强制措施的对象不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条件,不能在被采取监视居住后转为取保候审。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一、监视居住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之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未采取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醒您,实行监视居住之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符合这一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适用情形的区别
取保候审适用情形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监视居住适用情形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监视居住要遵守的事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手机:13305336984
执业证号:13703201610692507
所在律所:北京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