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轻辩护

犯罪人员如果自首一般减刑多少

2022-06-17 11:04:33

  犯罪人员如果自首一般减刑多少法律并没有规定,减刑多少是根据其自首情节,以及其犯罪事实等进行判断,一般是在司法机关未发觉,或者是发觉但没有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犯罪嫌疑人就主动投案。

  

犯罪人自首


  一、犯罪人员如果自首一般减刑多少

  犯罪人员如果自首一般减刑多少法律并没有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不必然从轻减轻处罚。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

  二、自首的标准是什么

  提醒您,自首的标准是: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三、法律对于投案自首的相关量刑规定

  对于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手机:13305336984

执业证号:13703201610692507

所在律所:北京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首页 律师简介 电话咨询 联系我们